近日,河南省自然资源厅、发改委、农业厅、林业局联合下发《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"进出平衡”的实施意见》,对风电、光伏项目的用地,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。文件提出:
1) 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范畴内转换用途 。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、 草地、 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 业设 施建设用地 的 , 要实行年度耕地 “进出平衡”确保一般耕地数量不减少。
2)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, 必须 严格落实 "以补定占、先补后占、占一补一、 占优补优、 占水田补水田”要求。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, 增加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。
3)光伏项目,使用农用地的,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!
来源:索比光伏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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